根据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派遣于鹤峰县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担任食堂二师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岗位:食堂二师傅。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要求:男女不限,身高1.60米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鹤峰县户籍者优先),具有一定的厨师技能水平。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型端正,无近视、口吃、重听、色盲、残疾等,面部无明显疤痕、纹身等特殊标志。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相关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试用、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271号语一建材二楼。
(三)联系电话:0718-5282660
15587500352(陈经理)18671824787(郭主任)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件、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健康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人员须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五、面试
面试的具体安排待下一步通知。
六、签约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合格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七、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所在服务辖区劳务派遣人员的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按照单位要求实行绩效考核。
鹤峰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