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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煤矿高级管理人才工作方案(第四期)

来源:盘州市人民政府     2024-10-16 15:42:52

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属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月亮山社区571号,负责对煤矿的安全检查督查,提供技术服务,确保煤矿在安全的前提下投入生产,督促煤矿不断推进机械化和智能化开采水平,推动煤矿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公司人才队伍,根据《盘州市国有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盘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共4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煤矿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共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能安心在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煤炭行业方面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及管理能力;

(六)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服从大局,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五)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现役军人;

(七)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八)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盘州发布”公众号、“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到2024年10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群人资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楼),联系电话:13885877569。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报名承诺书》1份,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签字按手印;

(2)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能够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证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所报职位和姓名);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所报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1份;

(6)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8)近一个月内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合格报告(含职业病体检项),可在开展面试前提交完成。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需按顺序排列以便查验。

5.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在公司内部具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立即如实进行报告,未及时进行报告或经查实隐瞒亲属关系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并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面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资格审核由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群人资部和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现场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将审核情况现场反馈至报考人员。对于现场审核缺资料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0月25日17点前补充相关资料,再次审核。超过时间未提供完善的,不再补充审核,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并通知参与报名该岗位人员。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将通过电话邀请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由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5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考察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公司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副总工程师年薪不低于25万元,技术员年薪不低于15万元。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监督电话:0858-3140009(能投公司纪检监察室);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能投公司微信公众号持续关注。

八、未尽事宜由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表.xlsx

2.报名表.docx

3.报名承诺书.docx

4.报名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