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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2024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4-10-14 17:46:11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平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平人社通〔2024〕173号)精神,现就2024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符合招聘单位要求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6.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工资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发放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与用人单位补贴之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两项”补贴,即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1720元/月;社保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两项”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向县人社局申请拨付。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共计三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3.报名人员提供《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报名人员的《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灵台县2024年拟聘用城镇公益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表3)、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其他身份证明相关资料于2024年10月18日中午12:00前报县人社局(505办公室)审核,县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各用人单位务必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未按时上报的视为放弃。

五、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51人。其中,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17人,古灵台荆山森林公园管理局20人,县皇甫谧文化园管理所10人,县纪委2人,县文化馆1人,县人社局1人。

六.注意事项

1.已享受过两次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不能申报;

2.企业在职人员、名下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或在企业任监事、董事等有股息红利收入的、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和户籍不在本县的不能申报;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的岗位报名;

4.离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不能申报。

附件1: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灵台县2024年拟聘用城镇公益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docx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