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五届1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平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20〕30号)等有关规定,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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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录数量
02招收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截止2024年6月1日前具有平凉市户籍(含各县市区);
4.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照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和退役军人优先;具有驾驶经历、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获得相应厨师等级资质证书人员优先。
6.矫正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3岗位设置
(一)崆峒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来远路101号)
1.招聘人数:15名(限男性)
2.报名地点:崆峒区消防救援大队(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来远路101号)办公楼五楼办公室2,联系电话0933-8222606
(二)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地点: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滨河路96号)
1.招聘人数:8名(限男性)
2.报名地点: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滨河路96号)办公楼四楼业务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933-3326329
(三)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新西街329号)
报名地点: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新西街329号)办公楼四楼业务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933-6135119
1.灭火救援及战勤保障岗位
(1)招聘人数:19名(限男性)
2.文秘岗位
(1)招聘人数:2名(性别不限)
(2)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出生),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能熟练制作PPT,掌握基本文秘常识,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管理类专业;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消防宣传岗位
(1)招聘人数:1名(不限性别)
(2)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出生),掌握基本的新闻知识原理,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熟练掌握新闻摄影摄像,能独立完成稿件撰写、视频剪辑、图片制作,熟悉新媒体运营,能策划制作短视频;新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优先,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华亭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汭南大道7号)
1.招聘人数:12名(限男性,限华亭市户籍)
2.报名地点:华亭市消防救援大队(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汭南大道7号)办公楼五楼501,联系电话0933-5932190
(五)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南城南路定国路西侧3号)
1.招聘人数:3名(限男性)
2.报名地点: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南城南路定国路西侧3号)四楼纪检监督工作室413,联系电话0933-6822644
04招录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招聘考核。考核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人员确定、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逐项淘汰(前一项“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项考核)。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按照岗位设置到所属地方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者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前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准考证领取及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附件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
(三)岗位适应性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有一项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
(七)体检与政治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体检合格后,由应聘对象提交签署相关意见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从应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
05聘用期间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聘用人员责任:
(一)聘用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试用期被证明聘用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聘用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发现招聘时聘用人员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五)聘用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聘用人员违反法律或者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规章和制度的;
(七)聘用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八)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存在其他可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
06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平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公积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只发放基本工资。
(二)由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工作期间的伙食和服装,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等优抚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