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等程序,卢春燕等3名同志(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符合招聘辅警的条件,作为茂名市公安局辅警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向茂名市公安局政治处辅警办反映。举报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8-2912931。
来信地址:茂名市油城九路2号大院茂名市公安局。
邮政编码:525000。
茂名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