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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公告

来源:聊城智慧就业平台     2024-10-12 14:25:02

为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做强做优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聊城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经研究,现面向聊城市内为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1名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2020年7月正式组建,资产总额170亿元,集团业务领域涉及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等,管理多家子公司。先后获得“山东社会责任榜最具创新力企业”“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招聘岗位

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1名

(二)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对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执行董事会对集团经营、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

2.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投资的研究决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负责组织集团投融资项目的规划论证、资金筹措、投融资业务及方案的设计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融资渠道的发掘、维护,负责与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和磋商,建立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伙伴等良好的沟通关系。

5.监督投融资项目规划的执行情况,对已完成的投融资工作进行后续监控、分析、评估、管理。

6.负责公司内外部重要沟通协调工作的开展,负责职权范围内公司日常管理和运营,组织完成约定的任务指标。

7.履行集团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责。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诚信廉洁,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能忠实地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利益。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丰富的职业经历、大局把控能力、改革创新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1978年10月12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聊城市内相应层次及以上国有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任职经历(具有正职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2)具有聊城市内县(市、区)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单位正科级职务(含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任职工作经历;或任副科级职务(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2年以上。

4.其它要求:熟悉聊城市域内财政、金融、投融资政策导向;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金融、投融资、资本运作等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任职试用期或受处分期间、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5.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7.任职回避。聘任高级总经理时,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或有特定利益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回避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下午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填写《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告中二维码须可扫描验证)、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近三年工作总结等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120像素)电子版一并发送到邮箱(18954478188@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字样。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提供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胜任能力及体现本人履历业绩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核

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本人,并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为网上公开报名提交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供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进行,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任手续。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任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拟录用人员一经聘任,人事、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聘任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聘任人员每个任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连任。薪酬待遇按照聊城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任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的,需按照管理权限报批。

咨询电话:0635-7032988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