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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24-10-12 08:48:51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4]107号)、《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和《湖北医药学院三级教授岗位选聘办法(试行)》(湖医药办字﹝2021﹞32号)的规定,现就做好全校202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级岗4人:王家宁、李涛

三级岗10人:徐靖、王茜、刁红录、王汉琴、刘光健、刘冰、李蓓、孟忠吉、谭艳、付坚

二、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考核受聘人员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突出业绩导向。

德:主要考核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纪律、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意识等。

能: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受聘人员接受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完成岗位工作的主动性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绩: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取得工作成绩(突出创新工作和成果转化应用实绩)、团队建设情况以及对本地、本行业发展的主要贡献等。

廉:主要考核受聘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情况等。

三、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工作程序

1、个人总结。受聘人员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量化考核表》(附件1)和《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于10月18日前交到人事处1623办公室,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到邮箱303852506@qq.com

2、个别谈话。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考核组在学院领导、团队成员、专家代表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认真深入听取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的意见,力求真实、客观准确。

3、答辩测评。受聘人员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由学术委员会对照《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期考核量化测评表》(附件1)和答辩情况,予以综合评分,时间另行通知。

4、形成考核结果意见。按照个别谈话情况和量化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学校审议。

5、考核结果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6、形成综合考核报告,报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范玉娇

附件:

1.《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量化测评表》

2.《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 湖北医药学院二三级教授聘期考核量化测评表.doc

附件2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