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保洁人员及水电维修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保洁人员(1人)
要求女性,文化程度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0日—2006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2.水电维修人员(1人)
要求男性,持有效电工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0日—2006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2.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卫生保洁或水电维修工工作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1.卫生保洁人员
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2.水电维修工
工资标准为工资39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四、招聘程序
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0月12日上班时间到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专业技能证书、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无伪,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行取消聘用资格。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