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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中学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24-10-11 19:43:41

玉溪市红塔中学为红塔区人民政府与玉溪一中合作办学的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位于玉溪市红塔区聂耳东路13号。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快速健康发展,玉溪市红塔中学拟公开招聘32名编制内紧缺教学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

人数

1

语文教师

5

2

数学教师

5

3

英语教师

5

4

物理教师

3

5

生物教师

2

6

地理教师

2

7

政治教师

2

8

历史教师

2

9

体育教师

2

10

美术教师

1

11

音乐教师

1

12

心理健康教师

1

13

信息技术教师

1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2025年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985”、“211”院校的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获得以下个人奖项之一的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技能竞赛;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

注:招聘对象(三)的奖项须在报名前取得,如有未列出但确与所列奖项相当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岗位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愿为红塔区教育事业服务5年以上;

(四)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老师还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政治教师报名时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所学专业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六)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试讲成绩依次递补;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已经与红塔区教体系统签订就业协议的不再作为递补人员。

本次招聘后如仍有空余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岗情况研究是否再次组织招聘。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30。

2.报名流程:

第一步:关注“统计助手”微信公众号,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 过该公众号消息推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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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统计助手”,填写 表单“玉溪市红塔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报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统计助手”微信公众号消息推送。

(三)考核

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进入试讲比例”的岗位(具体比例见下表),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该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试讲。试讲成绩=综合成绩。

序号

岗位

进入试讲比例

1

语文教师

1:3

2

数学教师

1:3

3

英语教师

1:3

4

物理教师

1:5

5

生物教师

1:5

6

地理教师

1:5

7

政治教师

1:5

8

历史教师

1:5

9

体育教师

1:5

10

美术教师

1:10

11

音乐教师

1:10

12

心理健康教师

1:10

13

信息技术教师

1:10

考核时间:2024年10月下旬;

考核地点:玉溪一中(红塔区太极路21号)。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初步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0分。试讲成绩并列,采用试讲加试的办法,按加试后的最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该岗位进行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由玉溪市红塔中学、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复审。拟聘人员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拟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采取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询公安机关、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和考核结果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红塔区事业人员编制、享受事业人员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2.对于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经自愿申报、评审择优后,可分别享受5万元、3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六、纪律要求

1.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须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考生要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了解招考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

玉溪市红塔中学办公室:李老师 19184292350;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13708772998(李老师)、18608771928(段老师)。

监督电话:0877-2015348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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