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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则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阿里地区改则县     2024-10-11 10:01:41

因工作需要,经改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保洁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门卫1名(限男性),保洁员1名(限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99年1月31日至1979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3)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态端正,无文身;

(5)热爱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前科;

(6)门卫应聘人员优先考虑退役军人;

(7)其他的规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非法出入境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此项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30-18:30)

(2)地点:改则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205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按要求现场填写报名表一份。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至改则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205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考审核情况,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改则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205办公室。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六)招聘审批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改则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管理。

(1)招聘门卫、保洁员属于编外人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3)新聘用门卫、保洁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由改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考核通过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旦增平措 19889173332

平措多吉19389076677

改则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