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窗口业务岗位1人。
二、见习期限、待遇
(一)见习期限:12个月。
(二)见习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
3.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募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宜宾市叙州区古叙路1号金沙苑2栋203室)。
联 系 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5103281。
(三)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各2份):
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证明:如以前缴纳过社保的,需要提供现在社保账户的明细单。
五、考核、录用
(一)考核:采取面谈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用: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二)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
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0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