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政府专职消防员5人(战斗员2人,驾驶员3人),全部为男性,从事灭火救援及其他勤务工作。
2.副厨1名(女性),从事后勤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志愿加入消防队伍工作。
4.抚松县户籍优先。
5.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35周岁(2006年10月9日-1989年10月9日期间出生),驾驶员根据技术可放宽至45周岁。
(二)岗位要求
1.专职消防员岗位
(1)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和其他勤务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身高165cm(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无残疾、无纹身。
(3)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从事过消防事业、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5)具有B2驾驶证或平面设计、会计等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录用。
2.副厨岗位
(1)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后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2)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3)从事过厨师或有丰富经验的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8.在读学生;
9.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10.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抚松县新行政中心4号楼后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如应聘人员不足,由消防救援大队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应聘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报名表(附件1),一份;
2.抚松县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一式2份;
3.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彩照4张;
4.毕业证、学位证一式2份;
5.个人征信证明1份;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7.需要提供健康证;
8.B2型及以上驾驶证及其他岗位资格证,一式2份;
9.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一式2份。
(三)招聘考核
1.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考核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参加后续招聘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笔答及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考核项目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
测试前需提供心肌检测报告。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科目: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1000米、10x4折返跑五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20分,共计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水平不得进入面试,报考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线适当放宽。(考核标准见附件2)。
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还须参加驾驶能力测试(倒车入库、道路驾驶技能等)。
(3)笔试及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核,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4)心理测试
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评估。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参考资格。
(5)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6)政审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乡镇社区或村及公安派出所等出具的本人无违法违纪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
2.副厨不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参加厨艺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考核项目:用随机米面制作制定面食由当日执勤消防救援人员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最后结合面试分数得出最终评分。(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待遇保障
1.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消防员岗位每月3750元(含工资、高危补贴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驾驶员岗位每月4050元(含工资、高危补贴、岗位补贴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副厨岗位每月3500元(含工资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及人身意外险,专职消防员提供食宿。
2.录用人员实行串休工作制度。如有应急响应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串休,全员在岗在位。
3.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如在工作中有不符合消防队伍执勤备战需要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时,制式服装及标识等必须上缴。
五、人员录用及培训
按照招聘对象笔试面试成绩,综合体能测试、体格检查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的人员,参加为期2-3个月(试用期)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不予正式录用。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其它事项
1.本次人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设立举报电话(0439-6239002),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在试用期间有不合格或离职情况,可根据招录考核成绩顺进补录。
3.体检费用自理。
4.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5.报名咨询电话:0439-6239002。
附:1.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
2.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