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2024年度伊春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2024年度伊春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以笔试“折合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的名次(详见《关于划定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10月8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需要递补的职位,招录单位将及时通知考生。
二、资格确认时间
2024年10月12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三、资格确认地点
伊春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原伊春警校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98号)
四、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当提供与报考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进行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临时身份证进行资格确认。
(三)2024年度伊春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资格确认表及承诺书
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度伊春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资格确认表》及承诺书(附件4),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或手动填写均可,签字必须为本人手签。承诺书需与《2024年度伊春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资格确认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四)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截图、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手机下载学信网APP,注册登录学信档案,通过高等教育信息和学历查询下载、截图打印,并保证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2.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3.如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中专、高中、技校学历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4.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携带取得相关身份的佐证备用(例如退伍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或服务证、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等),以便遇到特殊情况能顺利进行现场确认或查验。
(五)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社会在职的考生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六)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1.有户籍(生源)或民族要求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2.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附件2)。
3.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团员)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团员)证明。
4.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进行承诺的,自行下载打印《放弃声明》(附件5)。
5.《2024年度伊春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考生承诺书》内容请仔细阅读,考生须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承诺不构成回避情形等项目已纳入内容,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其它项目要求,谨慎签字。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材料排序及说明:
(1)伊春市2024年度公安机关专项招录资格确认表和承诺书(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位证书复印件(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
(6)学信网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截图;
(7)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社会在职人员)或离职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岗位的考生);
(9)户籍(生源)证明(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
(10)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材料(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11)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本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被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现场提供书面放弃声明(详见附件5)。
2.根据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公告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考生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确认单位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工作中如遇特殊问题将及时与考生电话沟通或要求补充其他材料,请纳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4.纳入资格确认考生名单不是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规定依次递补。
5.面试考生名单将于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请纳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注意查询并核对。
咨询电话:0458-3956441、0458-3956408。
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9日
附件4-2024年度伊春市公安专项招录资格确认表及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