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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齐齐哈尔考区)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2024-10-09 17: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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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齐齐哈尔考区定于2024年10月12日开展面试资格确认工作(为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

报考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齐齐哈尔考区)职位的考生,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以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选(例如:招录职位计划招1人,则“职位拟排名”第1名至第3名的考生纳入面试资格确认范围)。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详见《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齐齐哈尔考区)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

(二)身份证

考生本人应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护照或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学历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且学历学位报告有效期限不少于3个月;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使用国(境)外学历、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4.考生需提供本人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按照附件4所述操作步骤打印)。

(四)其他材料

1.报考有户籍(生源)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或本人档案内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2024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

2.报考招考对象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应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还须提供档案中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能体现生源地为我省的户籍材料。

3.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保管证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保管证明。

4.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携带取得相关身份的佐证备用(例如退伍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或服务证、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等),以便遇到特殊情况能顺利进行现场确认或查验。

5.如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党经历、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式等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请考生结合实际准备有关佐证材料(例如:可复印有关档案材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等),以供现场资格确认时详细判断。

6.考生承诺书(附件2)。

注意:上述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当场返还考生;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档案保管证明、党员证明等证明类材料只需提供原件。以上材料中已存入人事档案的,提供复印件1份即可(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材料由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材料;

5.户籍或生源材料(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6.“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相关佐证材料(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或报考招考对象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

7.党员证明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8.档案保管证明(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9.与资格确认有关或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0.考生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现场面试资格确认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将严格按照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招录计划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各位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材料。在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纳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三)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放弃资格确认,需于10月11日前与资格确认单位联系,并递交本人签字的《面试资格确认放弃声明》(附件3)。

(四)如招录职位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由资格确认单位按相应职位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需要进行递补的职位,将由资格确认单位于2024年10月12日20:00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请考生保持联络方式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五)资格确认合格考生名单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统一发布的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为准。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并认真核对本人笔试成绩单上的“职位拟排名”和“折合总分”,特别要注意本人笔试成绩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划定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招录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之条件,以免影响本人参加资格确认或造成其他不便。

(七)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对应的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附件1-4.zip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