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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屏山县人民政府     2024-10-09 20:46:02

根据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属国有全资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主营农特产品生产开发、品牌打造、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投融资业务。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核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属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二)开考比例

原则上本次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请示大乘镇党委政府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三)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5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屏山县大乘镇兴镇街5号3楼)。

4.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照片等不清晰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邮箱地址:1395199724@qq.com。

5.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②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1份;

④《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已填写的《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

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1张(网络报名的,请自行插入报名表);

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能证明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及年限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⑧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3位。由评委组围绕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面试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入围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得分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

2.体检要求

①体检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③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④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大乘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炒青名镇、自然大乘”、政府一楼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岗位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综合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根据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聘用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二)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招聘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

(三)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员工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若员工出现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招聘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公司为员工个人学历进修、技术职务提升、岗位技能培训相关的教育培训经费及奖励性支出等计算。

六、纪律与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大乘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炒青名镇、自然大乘”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主动放弃拟聘岗位的,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以短信及电话的形式通知,未回复且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31-5780119。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518456048、1308839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