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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西藏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     2024-10-08 14:00:02

01

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02

招聘人数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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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4名,主要从事我校日常服务性工作。

03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规定的人员:

1.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 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 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 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 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 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 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二)招聘条件:

1. 山南户籍;

2. 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能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能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聘用后能够主动服从工作安排。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04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1. 报名地点: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校行政办公室。

2. 报名方式:(1)符合报名条件者统一填报《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报名点报名。(2)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安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3)本次招聘分面试、政审、体检、签订合同等程序。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暂定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党团活动中心。

(三)体检

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要准备本人近期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自费),并将体检健康证明交于山南市第三高级中学。

(四)公示及上岗

本次招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05

安置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社保参照企业职工社保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06

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玲

联系方式:17683977628

07

报名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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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