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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来源:安龙县人民政府     2024-10-08 10:29:41

因工作需要,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岗位人员到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从事办公室后勤保障相关工作1人。

三、招聘条件

(一)从事办公室后勤保障相关工作报名资格及条件

1.基本条件:安龙县户籍,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即1989年10月8日后出生)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责任心和事业感,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持有向安龙县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登记失业,“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安龙县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且在就业创业证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其中之一的,均可报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按安龙县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单位结合聘用人员工作量及表现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安龙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毕业证书扫描;

4.户口册第1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扫描;

5.就业创业证扫描。

6.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打包以“名字+联系电话+报名公益性岗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907483278@qq.com,也可通过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咨询电话:0859-5211071或15086514352。

(四)报名地点: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

六、面试及录用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由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面试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

七、管理方式

(一)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聘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至少服务一年(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除外),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安龙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安龙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