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山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纪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食堂工勤工作。
2、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食堂或饭店等相关工作经历,有集体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
3、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56周岁以下,户籍三山本地。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 9∶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三山公安分局503办公室(地址:三山区龙湖大道。市内乘坐206、51路公交车,到三山经开区管委会下车即可)。联系电话:0553-2939386。
4、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招聘方式:采取现场操作(60分),面试(40分)的方式打分,总体得分排名前三名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后按照总体得分排名第一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三山公安分局辅警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一年正式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将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山公安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