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6月25日《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二)》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AF15思政专任教师 |
刘向东 |
4305**6616 |
男 |
1996.08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1.本硕一致或相近。2.必须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4.具有高校教学经验者。 |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到10月15日(按7个工作日安排)。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或纪检组、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7-8510812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7-85108020(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2555号
邮政编码:325016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