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根据招聘公告和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现将递补考生名单公布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公司 |
报考岗位 |
招考人数 |
总成绩 |
名次 |
备注 |
20241905016 |
魏*科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应急管理 |
1 |
71.44 |
1 |
放弃体检 |
20241905037 |
黄*娟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应急管理 |
1 |
69.32 |
2 |
递补体检 |
平湖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2024年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递补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