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引进优秀卫生人才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10月9日统一组织体检。请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于10月9日(周三)上午7:30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4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参加体检,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请考生备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缓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八、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