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我县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印发维西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维人社〔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相关招聘程序,经村(居)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四级审核,和学花等22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安置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维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给予安置。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887-8627499
联系人:赵秋霞 和丽芳
附件:拟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花名册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拟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花名册(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