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是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主要经营范围道路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等。从1985年参与修建神州第一路沈大高速公路起,公司先后承建了国家、省重点工程94余项,公司还通过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整合管理体系认证。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财务部部长1人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岗位信息表》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渠道: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国聘平台、智联招聘等网站。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word版本形式连同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回传至指定邮箱:357111915@qq.com,报名登记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例如:“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4.咨询电话:13840498685
5.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3点30-18点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
(三)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综合评估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七)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八)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国聘平台、智联招聘网站进行公示(与发布公告渠道相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九)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五、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