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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东宁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通知

来源:东宁市人民政府     2024-09-30 11:08:11

2024年下半年东宁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2024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牡丹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后附)相关要求,现将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已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并选择现场确认地点为东宁市教育局的申报人员可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

1.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认定对象及认定条件”相关要求的人员需在网上进行认定申请报名。网上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至10月12日17:00。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东宁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日期为10月16日—10月18日,每天认定时间为8:30-11:30,13:30-16:30。

二、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确认地点:东宁市教育局二楼208室人事股(入口在教育幼儿园北侧10米白色栅栏小门)

联系方式:0453-8987906

三、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场,确认时本人需提供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附件 1)中要求的要件:

1.二代身份证 (需在有效期内) 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 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 (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描签字上传);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体检表正反面打印);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

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牡部队;

8.1张1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学科),照片要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

四、申请人体检要求

申请人需要到县级以上三级医院进行体检,到医院体检时,需提前下载并打印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详见附件2或附件3,请注意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体检表》与其他教师《体检表》有区别)。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东宁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