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各单位拟进入体检人员详见《大冶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体检有关事项说明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考察组将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1.考察前,考生提前准备个人自传(自传有关要求由考察组向考生具体说明)、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等考察组要求准备的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2.考生在考察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终止其聘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惩处。
五、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有关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
附件:大冶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大冶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