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咸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公告》,对公开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予以保留。具体情况如下:
1.咸宁市教育局所属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1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保留,不予核减。
2.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师”岗位招聘1人,报名并缴费1人,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岗位保留,不予核减。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