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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陆川县人民政府     2024-09-30 16:59:51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陆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陆川县公安局共设21个辅警岗位,拟招聘3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至2006年10月12日出生),报考边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单位或者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12日出生)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文化程度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等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劝退、被认为不适合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陆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进入陆川县公安局大门往左侧一楼)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自行在“八桂警事”微信公众号打印本人“无犯罪证明”一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自行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下载《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二)考试:

我局按照招聘程序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二)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视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形式采取笔考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不设最低合格线,满分100分,请考生根据笔试内容范围进行复习,不再提供题库。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考试设置候录库,只有面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候录库,候录库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没有再次组织招聘且用人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经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人岗相适”原则从候录库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为陆川县公安局辅警,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人选。

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由陆川县公安局开展对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加入和参与邪教组织及活动、个人征信、个人是否有精神病史)。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十、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陆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待遇为315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四)被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75-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附件1:《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2:《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陆川县公安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