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47号)的要求,苏俊伟等2名定向生已毕业,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苏俊伟等2人(详见附件)为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如有涉及违纪违法问题,请向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咨询电话:0595-86366373(市卫健局人事科)、0595-8637351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81421(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南安市定向乡镇卫生院(2021级医学专科定向生)拟聘用人员(2).xls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2024年南安市定向乡镇卫生院(2021级医学专科定向生)拟聘用人员(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