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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宁都县人民政府     2024-09-29 15:13:41

宁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25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时间

2024年10月9日(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2.请入闱体检考察人员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详见附件2),并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做好准备,保持电话畅通。入闱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三、考察有关事项

1.考察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咨询电话:0797-6926308

附件:1.宁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入围体检考察名单

2.体检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