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公告》工作安排,经报名、资格条件复审、面试等环节,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0月8日(周二)。
10月8日早7:30,体检考生持身份证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门前集合(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2008号)。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
2.体检费:人民币500元/人(需现金)。
3.集合现场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体检顺序。
4.考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指定医院体检,自行体检或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5.考生集合后要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上交到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处保存,违者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6.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四、体检需知
此次体检依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9日
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