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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来源:鸡西市人力资源市场     2024-09-27 11:47:41
因工作需要,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导引员、窗口接待、网格后台运行、矛盾纠纷辅助岗位人员2人。工作地点: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内容:窗口接待、网格后台运行、矛盾纠纷辅助等综治中心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已登记失业或符合登记失业条件,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近一年内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公积金的;
7.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要求
有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综合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者及与岗位条件相符合者优先。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人持一寸照片(1张)、个人简历、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证明本人近一年内不存在单位社保缴费、缴纳公积金,以及工商注册登记、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等情况),到鸡西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之家)和平北大街69-1号报名。
(三)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公平公正开展招录。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贴标准为1850元。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聘用年限
聘用一期为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91707,监督举报电话:2391797
单位地址:鸡冠区鸡兴东路39号,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