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现将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8:3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哈院南院区四号楼四楼2号会议室(哈院南院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崇文路与育才南大街交叉口西北400米)。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考生如实填写《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安排,持相关资料参加复审。
2.资格复审资料按序提交。
医师岗位须提交: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4)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培证(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证的2024年应届生可提交目前所在规培单位出具的相关规培情况证明。2020年及之前毕业,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专业方向佐证(例如毕业论文)等相关证件材料;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单、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技师、检验师、药师岗位须提交: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4)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技师、检验师岗须提交《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原件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护理岗位须提交: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4)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原件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7)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复印件按上述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并装订。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提交的所有资质材料须与报名初审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一致,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递补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结果查询:2024年10月14日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查询。
附件1: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