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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4-09-29 17:49:51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负责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服务及政务指引,协助开展数字经济研究、编制数字经济工作规划。

二、招聘条件

(一)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相关专业;

(二)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胜任相关工作要求,能承受工作压力。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iangyj@gz.gov.cn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21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人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将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从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柯女士,83609945;投诉电话:胡先生,83609941。

附件: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