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特招聘高层次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高层次检察辅助人员2名,专职从事检察官助理工作,协助检察官从事与办案有关的工作,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意识,身体健康;
3.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6.学历及专业要求: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6所)、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浙江省16所重点建设高校、五大政法院校(不含上述院校的独立学院)(详细名单文末扫码查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律、法学专业;
(3)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10月7日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49-5号527办公室)。
3.报名方式: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高层次检察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文末扫码查看),并携带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前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高层次检察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建议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在“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公布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无符合人选,岗位可空缺。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检察辅助人员的招录条件。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我院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余杭检察院门户网站及“余杭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咨询电话联系。咨询电话:0571-89515558、8951555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2.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酌情研究决定。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5日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hub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