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考调)公告》)和《2024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等要求,现将面试后职位排名和考察、体检、试用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后职位排名
通过资格复审,公开遴选(考调)应参加面试154人,实际参加面试147人,考生面试后职位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差额考察环节通过(http://www.bzswzzb.gov.cn/site/tpl/6793121)“点对点”查询。
二、体检和差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体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实干实绩评价的,还要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机关(单位)。
各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
公开遴选(考调)体检、差额考察工作应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结束。
三、顶岗试用
被确定顶岗试用人员于2024年10月25日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可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试用期顺延。
试用期满,由各遴选(考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考调)人员。
四、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考调)单位应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拟遴选(考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任用)的,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通江县委组织部、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任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任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