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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公安公开招聘特岗人员

来源:赣州蓉江新区公安     2024-09-27 09:50:21

为充实赣州蓉江新区公安工作力量,提高公安服务的总体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的有效落实,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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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特岗人员27人,其中从事警务辅助相关工作人员22人(处突队员3名、派出所辅警19名),留置看护队员4人,626专职人员1人。

2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奉献精神,个人素质高,组织纪律强;

5.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6.烈士遗属、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英雄模范、有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或公安办案经验者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9月29日至2006年9月29日期间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所有环节;

2.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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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一)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218室(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景明路1号),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30日、10月8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一寸彩照2张;

4.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的证明;

5.烈士遗属、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英雄模范、有公安机关辅警工作经验或公安办案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公开招聘特岗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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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订立聘用合同等环节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及工作全过程、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报考人员不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取消入闱、录用资格。

(二)笔试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办公行文的现场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通知入闱笔试人员参加考试后,入闱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对报名人员组织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50米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立定跳远;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每项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考试最终成绩=短跑成绩*30%+长跑成绩*40%+跳远成绩*30%。

5.按笔试*50%+体能测试*50%成绩排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合格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低于1:2时,取消岗位录用计划。

(四)面试

1.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总分60分,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自主面谈40分,重点考察人岗匹配度、根据岗位匹配度视情况得分。

(五)体检

1.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70%+面试成绩*30%,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3.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

4.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政审

1.原则上以考生提供户籍或常住地(居)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入闱政审名单后,入闱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政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招考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州蓉江新区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特岗人员名单,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岗位要求及人员情况进行岗位分配,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试用期考核合格确定为合格聘用人员;

3.被聘用特岗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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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管理

1.招聘人员要服从管理,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将取消招录资格;

2.招聘人员执行战备值班轮流制,按照执勤备战要求和工作任务实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3.实行等级管理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招聘人员,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予以辞退。

(二)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人员标准执行;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实际工资80%发放,试用期合格后将补齐另外20%;

3.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4.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5.离职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的,最后一个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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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0797-8165136。

附件(扫码查看):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公开招聘特岗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扫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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