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坐落于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拥有学海路、海洋路两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学校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撑,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13 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 号)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yyz.edu.cn/)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5. 年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如 45 周岁及以下,即 197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4 年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 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1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邮箱 为:yyzrsc@126.com。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 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报名邮箱,邮件以“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 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024 年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录取通知单原件及翻译件;⑤其他材料:部分岗位报名需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考察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面试时间为20分钟,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5. 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 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与学校订立8 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 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察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15-89966211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监督电话:
0515-89966238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