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教科研力量,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拟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遴选8名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教科院)
单位简介:省教科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甘肃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科研工作及指导全省各级教研部门开展学科教研工作,同时承担甘肃省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厅教育史志编纂办公室、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等业务工作。
二、遴选学科及人数
(一)学科教研员7名。
高中语文学科教研员2名;
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研员2名;
音乐学科教研员1名;
信息技术学科教研员1名;
特殊教育专业教研员1名。
(二)教育博士(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或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1名。
三、遴选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四有”好老师标准,有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奉献精神。
2.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存在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规定“不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达到品德条件标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体要求:
(1)学科教研员:目前为全省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教师或教研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须是6所公费师范生培养院校或14所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学历;具有6年以上教学经历(特殊教育3年以上);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特殊教育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育博士: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遴选人员除具备上述所有基本条件外,特殊教育专业教研员须具备以下3项条件,其他学科教研员须具备以下5项条件,教育博士除外)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
2.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全省有效),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荣获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或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骨干教师除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名优校长、名优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先进称号。
3.获得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或省级基础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或获得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1部(不含主编、编著、论文集等),或主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专业教材1部(不含校本教材等)。
5.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
6.在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科研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分别获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次,或获省级说课、微课、作业设计大赛等二等奖及以上奖次;或在“一师一优课”中获部级优课或部级精品课等。
7.主持或以第一人参与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并通过鉴定,且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8.担任中国教育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或甘肃省教育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1日8:00至10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名:市州+单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kygklx@126.com。
3.报名材料
(1)《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下载相关附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博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3)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各种业绩材料原件及相应文件的扫描件;
(4)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提供学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者可进入现场确认及笔试环节。
(三)现场确认及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按照省教科院通知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对材料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现场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如有替考和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资格。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则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说课及综合答辩,由省教科院选聘面试小组评委(5名)现场打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得分最高者进入考察阶段(在获得相同分值时博士学位者、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正高级教师、年龄相对小者等优先)。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在指定的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教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师德师风、群众基础、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七)公示
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最终被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gsier.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调动
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报请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如遇我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暂满情况,将暂时予以低聘。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59322503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