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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24-09-27 18:20:52

为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的实力,推进幼儿园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编制的要求和本园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相应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产假顶岗教辅1名。

2.非在编教辅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多年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成绩突出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

1.非在编教辅及顶岗教辅:

(1)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有中高级职称(一级教师及以上)可以放宽到45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熟悉相关办公软件、报表处理、具备财务、管理、安全等相关知识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简历模板建议复制到电脑打开),材料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方式:

林老师:18950192983

邮箱:876198978@qq.com

(三)面试: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1.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顶岗教师岗位)

2.面试项目

(1)非在编教辅及顶岗教辅:片段教学(现场抽题并进行片段展示)、教学技能(弹、唱、跳、画)。

(四)跟岗及体检

根据幼儿园岗位要求标准并经体检合格进行1—3天的跟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给予聘用。

(五)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结果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

2024年9月27日

附件: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