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庆云县乡村公益岗扩容提质行动2024年岗位计划》及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设置岗位446个,主要包括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共计5类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 18 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相同条件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工作岗位的素质和能力。
四、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核定月发放标准,按月发放。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用人单位报名,填写相应表格。
(三)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属于安置对象、是否符合安置岗位条件,确定拟招用人员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联审委员会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用人单位报送的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联审,确定用人名单,反馈至各用人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体检的安排上岗。
六、其他事项
1、9月30日为上岗人员报名截止时间,岗位未录用满的情况下,本次招聘年度内长期有效;
2、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人员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附件:附件1《庆云县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表》.docx
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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