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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卫生健康委11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分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事宜公告

来源: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2024-09-26 15:41:02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11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分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本溪市卫生健康委11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分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笔试成绩详见附件),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经对本溪市卫生健康委11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分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考生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2.5分。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1:2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附件)。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10月9日上午9:00-下午4:30

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报考单位人事科。

2.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专业资格等。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2024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中需体现学历层次、专业等信息。

(2)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3)报考有资质证书要求岗位的,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中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免错过资格复审。

2.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主动声明放弃的,从该岗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需全部向用人单位提交复印件留存,请提前复印,并按照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未就业证明、其他证明顺序排列。

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需主动跟用人单位说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

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王老师13941433460

本溪市中心医院:徐老师18941435120

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高老师15641466253

本溪市康宁医院:周老师13941445959

本溪市铁路医院:武老师13322151155

本溪市中医院:张老师13804148748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刘老师15941433733

本溪市中心血站:张老师18704145966

附件:笔试成绩复审名单本溪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