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石阳林场因后勤保障工作需要,招聘一名临时工驾驶员,结合我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石阳林场螺田分场临时驾驶员(工作地点:吉水县螺田镇)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敬岗爱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工作踏实,诚实守信。
(二)年龄:18-45周岁内,限男性。
(三)持有驾照C1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四)无任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身体健康(须县级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无妨碍安全行车的生理、心理疾病。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24年9月25日-10月7日。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吉水县石阳林场临时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吉水县石阳林场综合股(吉水县龙华南大道118号四楼)
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有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交警部门出具的无事故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工作简历。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审核报名人员资料,查看报名资料是否完整,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
(四)招聘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分面试(50分)和试驾(50分),总分100分,按总成绩高低排名,排名第一者为拟录用人员。
2.考核地点:吉水县石阳林场(吉水县龙华南大道118号)
3.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实际报考合格人数正常进入考试环节,但岗位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自行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核排名次序依次替补。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石阳林场网站公告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报到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2000元,依法依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工会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96-3531563 联系人:阮女士
手机:1397044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