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南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或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只进行一次)。现将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递补考生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室(南乐县光明路与仓颉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姓名 |
县第一高级中学 |
20402高中数学教师 |
刘天 |
农村中小学 |
20425初中化学教师 |
赵跃欣 |
农村中小学 |
20427小学教师 |
张军英 |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一式2份,并粘贴报名时上传的同版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报考县第一高级中学、县职业中专和县一行高级中学的考生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一批录取证明(参加高考时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线验证考生基本信息、高考成绩和录取信息的证明);
4、南乐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替代。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且相关复印件均由考生自行准备。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提交复审材料不完整的,均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取消其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聘用全过程。考生须对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2024年南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咨询电话:0393-6222026
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