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考调“乡编县用、跟班学习轮训”医务人员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体检公告

来源: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09-26 15:37:21

根据《威宁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考调“乡编县用、跟班学习轮训”医务人员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体检对象:详见附件《威宁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考调“乡编县用、跟班学习轮训”医务人员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有关事宜

(一)体检集中时间。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 )上午8:00前到达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门口集中,上午8:00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未认真阅读体检公告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现场采取微信支付形式交体检医院。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

(三)体检持证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未带证件的,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务必注意到达时间,做好体检的准备工作,提前到达指定地点。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请考生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前一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

(三)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四)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生,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女性考生生理期间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时先向医生说明,按医生指示是否做相关检查;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五)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因孕期、经期体检暂未出具结论的考生,暂不予进行考察,待考生孕期、经期结束后进行欠缺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合格的结论后再进行考察。

(七)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对象要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电话号码变更的,及时报告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八)本次体检和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7-6232557

附件:威宁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考调“乡编县用、跟班学习轮训”医务人员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