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单位建设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灌阳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职教练员。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职教练员,新闻稿件编辑员,文员;
数量:3名;
岗位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68厘米,无面部缺陷,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教练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打印报名表后,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灌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办公室(地址:灌阳县人民武装部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773-7909226;
(四)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到现场报名:1、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军人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3.报名表。
(五)组织面试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最终公示;
(七)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四、薪酬待遇
协助各科室处理日常办公业务、带队组织训练、撰写新闻稿件,以及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事项。
每月基本工资3265元(含五险),由用人单位安排食宿。
五、本公告由灌阳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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