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广西 > 灌阳县

灌阳县人民武装部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灌阳县人民政府     2024-09-26 17:11:51

为满足单位建设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灌阳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职教练员。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职教练员,新闻稿件编辑员,文员;

数量:3名;

岗位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68厘米,无面部缺陷,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教练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打印报名表后,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灌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办公室(地址:灌阳县人民武装部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773-7909226;

(四)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到现场报名:1、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军人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3.报名表。

(五)组织面试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最终公示;

(七)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四、薪酬待遇

协助各科室处理日常办公业务、带队组织训练、撰写新闻稿件,以及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事项。

每月基本工资3265元(含五险),由用人单位安排食宿。

五、本公告由灌阳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hub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