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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财会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吉隆发布     2024-09-25 09:58: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要求,加强全县财会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吉隆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财会人员协助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吉隆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1.吉隆县财政局招聘8名聘用人员,属编外的聘用人员。
2.招聘人员岗位:财政财会监督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为财会专业7名(具体为: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经济与金融、审计学、税收学、统计学、财务管理),法学1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各项财会监督检查事项。协助县财政局开展全县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情况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吉隆县财政局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3.年龄为二十一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3年7月—2002年7月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5.如报考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经过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二个月,标准为21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吉隆县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大学本科5177元/月、大学专科5077元/月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吉隆县财政局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单位保险部分吉隆县财政局缴纳,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由吉隆县人社局、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吉隆县财政局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吉隆发布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下载报名表。携带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9月29日-9月30日,吉隆县人社局、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6.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财会监督工作岗位。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占7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吉隆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财会、会计电算化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待定。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吉隆县人社局、财政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占3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吉隆县人社局、财政局工作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县人社局、财政局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结果公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人员名单统一在吉隆县发布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三)政审
由县财政局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政审对象。拟确定的招聘对象需要开具户口所在派出所提供的相关政审材料。
(四)递补
因政审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进行政审。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
县财政局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隆发布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录用
具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吉隆县财政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签一次。
一、离职双方签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吉隆县财政局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吉隆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报名当天扫码加入“吉隆县财政局招录财会人员微信群”,后期所有通知通过微信群聊发布,请予以关注。
附件:吉隆县财政局招聘财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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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财政局 吉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