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2024年的发展规划,本着按需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择优录用。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及技能条件。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
四、薪酬待遇
按《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当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医院综合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代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属个人缴纳的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和编内职工享受同样的绩效。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携带本人简历、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间内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楼5楼党政办报名。(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三)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备招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考察或聘用资格;2.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方式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核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按招聘人数和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三)笔试地点: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6楼会议室。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有无失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及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九、聘用
(一)按照综合成绩择优试岗、聘用;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三)递补人员最低控制分数≥60分(总分100分)。
十、公示
聘用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安排试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纪律
(一)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医院纪委的监督。
(三)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命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四)遵守考试面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0886-3636008(党政办公室)
附件:1.报名表
2.报名咨询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