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公告

来源:景谷网     2024-09-23 18:23:31

根据工作需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25名(其中消防文员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2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2名从事办公室、宣传相关工作,1名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1.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3.专业:中文、文秘、行政管理、网络与新媒体、会计学、财务管理等。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财务岗位文员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4.应聘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其中财务岗位文员需具有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资格,熟悉《审计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采购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

5.优先录用有合同制消防文员工作经历、办公室综合工作经历以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大队本级5名;永平镇1名;民乐镇2名;凤山镇3名;景谷镇2名;正兴镇2名;益智乡1名;半坡乡2名;勐班乡2名;碧安乡2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2.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服从各乡(镇)政府组织安排;

3.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自愿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4.限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6.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伍军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或WPS等办公软件者优先聘用。

7.乡(镇)优先招聘1名驾驶员(需取得B2以上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及吸毒史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在部队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6.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福利待遇

(一)消防文员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每月薪酬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

2.工作制度:实行定时工作制,除轮流值班外享受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每月薪酬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

2.实行轮班执勤模式。工作为24小时执勤战备,每月保障≥4日轮休(除特殊情况),原则上每月一次休完,特殊情况可分次轮休,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车辆驾驶、水域救援、无人机驾驶、舟艇驾驶等职业技术培训机会。

(三)其他职工福利

1.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购买“五险”。

2.加入大队工会,享受相关工会福利。

3.工作期间由单位免费提供伙食,统一发放服装、被装。

4.每年由单位安排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三、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招录方式:此次招录接受网络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政治考核表》(注:报名登记表、政治考核表仅需提交word版本,政治审核表无需盖章、摁手印)(见附件)。

2.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

(4)退伍证和消防员退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工作表现证明;

(7)以上报名资料请发送电子版到指定电子邮箱:793128415@qq.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本人名字及岗位,如:张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李四消防文员;各乡镇报名人员请直接与各乡镇联系人联系)。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起至10月10日。

4.咨询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芒乡大道团结路336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在当地“一队一站”办公地点;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由单位拟定入选名单,并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程序。

5.咨询电话(联系人):

大 队:罗娅丹,电话:13759003331;余培英,电话:18187943621。

永平镇:付开平,电话:15126902296。

民乐镇:李光和,电话:13987967857。

正兴镇:陈荣才,电话:13987976333。

凤山镇:罗 杰,电话:15911262903。

景谷镇:李仕林,电话:13577958951。

益智乡:王仕有,电话:13987966749。

半坡乡:尚光成,电话:18082771268。

碧安乡:雷开洋,电话:13769921363。

勐班乡:徐昌振,电话:13577908112。

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二)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在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对既往史、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外科、内科、五官科(色觉、嗅觉、眼、耳、鼻、喉)、口腔、血常规,对梅毒、HIV、乙肝表面抗原、幽门螺旋杆菌进行检查(体检结果为精神病、遗传病、传染性疾病、尿毒检阳性者一律不予录用)。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3.成绩评定: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满分30分,共三项,满分90分,总成绩50分(含)以上且单项达到测试科目的最低分即为合格;

4.时间地点: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前参考人员必须签订《体能考核免责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体能考核资格。

(四)面试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主要考察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等内容。

(五)政审

政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拟招录人数分别确定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托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试用

此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不为其缴纳“五险”。

(七)签订合同

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到期后由用人单位视情况续签。

四、报名须知

1.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2.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4.此次人员招聘工作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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