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2024年新和县第七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具体岗位名单附后。
二、招聘对象条件
符合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残疾失业人员;
4.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7.因政府征地且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农民;
8.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劳动力;
9.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规定的需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9日
四、报名方法和步骤
新和县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人员,首先到村(社区)进行报名登记,经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道)复核后,报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开展资格审查、按需推荐或综合面试,并会同用人单位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
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