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食堂营养师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食堂营养师1名,招聘方案在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网站(http://lsgj.jsnje.cn/)及学校微信公众号、溧水区“114”网站同步公开发布。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每日学校食堂的带量营养食谱,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发育特点和学习强度,科学合理地搭配食材,确保学生每日摄入均衡的营养。
2.按要求参与食材供应验收和检查。同学校管理团队协助,制定每日食谱,提出采购数量建议,并且根据每日就餐情况对食材采购数量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每日三餐充足供应且不浪费。
3.监督食堂餐饮制作过程,确保厨师按照营养食谱进行烹饪,控制油、盐、糖等调味品的使用量。
4.按学校要求每天登陆“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规范录入相关信息,维持我校平台系统正常运行。
5.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学生、教师和家长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提高师生的营养意识和健康素养。
6.与食堂管理人员、厨师团队密切合作,不断改进食堂的餐饮服务,提高师生对食堂的满意度。
三、任职要求
1.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内(含),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2.熟悉高中生的营养需求和饮食特点,具备营养学专业知识,有在中小学担任营养师实践经历且表现突出的优先录用。
3.熟练掌握各类营养评估工具和方法,能够独立进行营养状况分析和食谱设计。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学校师生、食堂工作人员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5.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能够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6.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网络平台操作。
7.具有营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食品检测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优先录用。
四、薪资待遇
薪资面议(参照区域同类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五险一金”。
五、工作时间及地点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含寒暑假),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周末和节假日根据学校食堂的实际需要进行轮休。
2.工作地点: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校内(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288号)
六、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55497099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堂营养师应聘+个人姓名”。
2.在简历中请详细说明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相关证书等情况,并附上近期免冠照片。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26日24时整
4.联系人:薛老师,电话57212050,13585181911
七、招聘流程
1.简历筛选:学校将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工作经历须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考虑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02食堂仓库管理员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食堂仓库管理员1名。招聘方案在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网站(http://lsgj.jsnje.cn/)及学校微信公众号、溧水区“114”网站同步公开发布。
二、岗位职责
按照苏教发函【2024】82号文要求,做好食堂仓库管理工作,完成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共同负责食材验收工作,做好食材的进出库管理,规范做好各类管理表册登记;
2.进行库存盘点,核对库存物资与账目是否相符,参与食堂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规范做好出入账;
3.按岗位要求每天登陆“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规范录入相关信息。
4.能胜任总务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任职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2.会电脑操作,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学校、餐饮行业库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薪资待遇
薪资面议(参照区域同类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五险一金”。
五、工作时间及地点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含寒暑假),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周末和节假日根据学校食堂的实际需要进行轮休。
2.工作地点: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校内(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288号)
六、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55497099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堂仓库管理员 +个人姓名”。
2.在简历中请详细说明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相关证书等情况,并附上近期免冠照片。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26日24时整。
4.联系人:薛老师,电话57212050,13585181911
七、招聘流程
1.简历筛选:学校将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工作经历须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考虑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